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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市全面恢复车驾管业务办理

    更新时间:2020年09月04日19:25:54 点击次数:1491 打印此页 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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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

    关于全面恢复公安车驾管业务工作的通告

     

    目前,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,全市中小学(含中职)已于9月1日正式开学,石家庄部分高校也将陆续开学,为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,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,按照部局《关于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通知》和上级要求,借鉴全国其他城市和我省保定、廊坊、邢台等地市做法,决定自9月3日起全面恢复公安车驾管业务。现通告如下:


    一、全面恢复我市车驾管业务办理


    业务办理方式一(预约办理):群众提前通过微信预约办理相关业务,按照预约办理时间、地点到达业务窗口后,向工作人员出示预约凭证,优先办理业务。


    业务办理方式二(现场叫号):群众到达业务窗口后,现场叫号,按顺序排队办理相关业务。


    二、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须知


    为全面落实省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,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,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,广大群众在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时,市区主城区就近在各车管分所办理、县(市)区就近在各县级车管所办理。


    市区车管一、二分所因院内施工、整修等原因,车辆停放、查验场地等办公资源受限。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,落实各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,减少人员聚集和排队等候,除危险货物运输、工程救险、校车、进口车、出租车、警车外的其他所有小型客车注册登记业务暂不办理;除危险货物运输、工程救险、校车、出租车、警车外的其他所有小型客车转移登记业务暂不办理。车管一、二分所暂不办理的机动车业务,请广大车主就近到市区主城区35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(详细名单见文后)办理。


    三、继续开通应急业务办理绿色通道


    各车管分所、县(市)车管所继续为各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运输疫情防控物资、民生保障物资、城市运转物资的车辆和驾驶人开设“绿色通道”,实行“加急办、预约办、便捷办”。


    四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


    各业务场所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严格落实群众扫描健康码登记备案、业务引导分流、窗口人员安全防护等要求,定时对场所消毒防疫,降低病毒传播风险。石家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

    关于全面恢复公安车驾管业务工作的通告

     

    目前,疫情防控已进入常态化,全市中小学(含中职)已于9月1日正式开学,石家庄部分高校也将陆续开学,为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,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业务,按照部局《关于全面恢复公安交管业务工作的通知》和上级要求,借鉴全国其他城市和我省保定、廊坊、邢台等地市做法,决定自9月3日起全面恢复公安车驾管业务。现通告如下:


    一、全面恢复我市车驾管业务办理


    业务办理方式一(预约办理):群众提前通过微信预约办理相关业务,按照预约办理时间、地点到达业务窗口后,向工作人员出示预约凭证,优先办理业务。


    业务办理方式二(现场叫号):群众到达业务窗口后,现场叫号,按顺序排队办理相关业务。


    二、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须知


    为全面落实省、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,有效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,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,广大群众在办理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时,市区主城区就近在各车管分所办理、县(市)区就近在各县级车管所办理。


    市区车管一、二分所因院内施工、整修等原因,车辆停放、查验场地等办公资源受限。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业务,落实各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,减少人员聚集和排队等候,除危险货物运输、工程救险、校车、进口车、出租车、警车外的其他所有小型客车注册登记业务暂不办理;除危险货物运输、工程救险、校车、出租车、警车外的其他所有小型客车转移登记业务暂不办理。车管一、二分所暂不办理的机动车业务,请广大车主就近到市区主城区35家机动车登记服务站(详细名单见文后)办理。


    三、继续开通应急业务办理绿色通道


    各车管分所、县(市)车管所继续为各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运输疫情防控物资、民生保障物资、城市运转物资的车辆和驾驶人开设“绿色通道”,实行“加急办、预约办、便捷办”。


    四、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


    各业务场所要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,严格落实群众扫描健康码登记备案、业务引导分流、窗口人员安全防护等要求,定时对场所消毒防疫,降低病毒传播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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